{{ $t('FEZ002') }} 教務處|
教育部111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35397號函辦理。
二、為充裕師資來源,教育部111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貴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提供旨揭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予本府報教育部規劃開班。請尚未符合專長授課之學校,務必薦派教師報名,以達教學正常化。
三、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1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之師資培育大學依本次薦送順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四、請貴校鼓勵教師取得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同意貴校參與旨揭進修學分班之教師公假參加。
五、進修教師於修畢第二專長學分班課程且取得該類科教師證書後,應配合學校依教師專長排配授課,及配合開班之師培大學填寫後續追蹤資料,違反規定者,應全額繳還學分費;另請各校協助進修教師依專長排配授課並追蹤其授課情形。
六、檢送旨揭需求及薦送表,請貴校就班別於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前將可編輯之電子檔寄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信箱(E-mail: ljfboy@gmail.com),並將核章後紙本寄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盧劍峰儲備校長,逾期不予受理。
| 說明:為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本部持續辦理「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請督導各縣市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提供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予本部規劃開班。 1.「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薦送對象資格: (1)國小加註自然專長24以上學分班、英語專長28以上學分班及輔導專長24以上學分班: a. 以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 b.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2)國小加註自然專長2或4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5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3節。 2.本部將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進修人數達25人,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順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3.薦送排序部分,請依所轄學校師資結構確實掌握,建議以相同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優先,現職合格專任之非專長授課教師次之。 4.請各校務實提報,於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班前將可編輯之電子檔寄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信箱(E-mail:jfboy@gmail.com),並將核章後紙本寄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盧劍峰儲備校長,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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