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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主管職務教師(一級單位總務主任或二級單位組長)於職務出缺或留職停薪期間得否由職員代理該兼任主管職務並支領主管職務加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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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主管職務教師(一級單位總務主任或二級單位組長)於職務出缺或留職停薪期間得否由職員代理該兼任主管職務並支領主管職務加給案,詳如附件(教育部111年3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1459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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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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