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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義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縣府徵求本縣112學年度客語本土語文指導員4/21前

{{ $t('FEZ002') }} 教務處|

請推薦教師擔任本縣112學年度客語本土語文指導員。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31414號函辦理。
二、招募資格:
(一)取得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資格(客語)。 
(二)相關經歷證明(詳簡章)。
三、其他:
(一)工作項目及權益依本土語文指導員設置要點及教師法等相關規定。
(二)本土語文指導員借調本府教育處,每週返校擔任本土語言教學節數,以二節為原則。
(三)本土語文指導員之聘任,聘期以每學年一聘為原則,得視本土語文指導員該年表現情形續聘之,每次續聘之聘期為一學年。
(四)本府辦理各校校長、主任甄選時,本土語言指導員之年資,得比照主任、組長年資,採計服務年資績分。
四、本校教師如有意願擔任本縣112學年度客語本土語文指導員,請依簡章填寫相關文件於112年4月21日前將電子檔寄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公務信箱,並請來電確認,以利後續辦理審查及聘任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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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10|

{{ $t('FEZ005') }}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