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縣府委請海豐國小辦理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籍管理服務系統2.0」屏東縣種子教師及國立學校承辦人教育訓練。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2784A號函辦理。
二、為使旨揭網站運作符合實際需求,以達教育訓練效益,有效協助現場使用者端解決操作等問題,特辦理本次教育訓練,請各校依實際校內業務分工,指派所屬業務之承辦人員依業務內容務必參加。
三、教育訓練內容說明如下:
(一)辦理方式:線上簡報場:採全國分區辦理,辦理期程業經排定,請本縣學校參與113年8月9日(五)全天人力網、8月16日(五)全天學生網及8月21日(三)上午人力網經費系統,請勿跨區參與。
(二)課程內容:8月9日梯次為人力網負責使用學校XCA 憑證啟用人力網/學生網個人業務帳號之承辦人、人事/教務業務、8月16日梯次為學生網註冊或輔導業務、8月21日梯次為人力網經費業務。
四、請參加人員務必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8月9日上午場全程參與者發給3小時研習時數(課程代碼4469864)、下午場全程參與者發給3小時研習時數(課程代碼4469867)、8月16日全程參與者發給5小時研習時數(課程代碼4469875),8月21日全程參與者發給3小時研習時數(課程代碼4469878)。
五、有鑑於本縣使用學籍系統2.0,各模組功能路徑請由學籍系統2.0 登入操作,並請於研習前逕自至學籍系統2.0下載手冊及連結影片。
六、旨揭網站填報情形納入「113年度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請各校務必依實際校內業務分工,指派所屬業務之承辦人員參加,同意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並請確實依限完成相關填報作業。
七、請本縣國民中小學學籍管理服務系統2.0輔導小組諮詢教師列席參與旨揭教育訓練,俾協助系統團隊辦理研習事宜,並即時回應現場學校出席人員詢問之問題。
八、檢附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籍管理服務系統2.0」屏東縣學校承辦人教育訓練流程說明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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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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