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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義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請各位同仁完成家庭教育專業研習4小時並繳交研習證明

{{ $t('FEZ002') }} 輔導室|

1.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及屏東縣政府1131011日屏府教家字第1138000214號函,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認定範圍包含教師及行政人員(含校長及長期代理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不含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及單純執行庶務行政之工作人員,如:主(會)計、人事、幹事、工友及廚工等人員。

2.本中心依據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每年79月辦理「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請本縣各級學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3.另可至「教育部磨課師平臺」透過線上學習課程取得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上傳研習證明網址:

https://forms.gle/hLtEPpCz4LxDPBzD7

完成4小時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教育訓練情況: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YTITatzOjcITKbCj7odq1KJ6y7-32EIJBugJtxVJnOg/edit?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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