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15年7月26日(日)下午五時(臺灣時間)截止,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 /wrejBhXbSMgQkvSm6。
(二)錄取公告:115年8月21日(五)下午五時(臺灣時 間)。
(三)獲選藝術家(團隊)須於進駐前簽訂合作同意書;若因 故無法成行,視同放棄資格。
(四)駐村創作期間:116年1月2日(六)至116年1月24日 (日)。
(五)藝術家須於116年1月22日(五)前完成作品設置,並於 116年1月23日(六)參與公開發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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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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