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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義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請同仁依「學生輔導工作相關人員專業倫理指引」配合辦理

{{ $t('FEZ002') }} 輔導室|

教育部為健全學校學生輔導工作相關人員執行職務之專業倫理規範,特訂定「學生輔導工作相關人員專業倫理指引」

請同仁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1日臺教學(一)字第1152800834號函頒「學生輔導工作相關人員專業倫理指引」 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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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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