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本縣教師通過「教師專業發展進階專業回饋人員認證名單、教學輔導教師認(換)證名單」。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3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1361號函辦理。
二、本縣教師通過「教師專業發展進階專業回饋人員認證名單、教學輔導教師認(換)證名單」如附件,貴校如有初任教師諮詢輔導需求,可優先邀請名單內人員擔任薪傳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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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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