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1日臺教學(六)字第1122806700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甄集優良課程教案,並發掘具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熱忱及專業之國民中小學教師,爰辦理旨揭優良教案甄選活動,以推動及落實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之全民國防教育工作。
三、旨揭教案甄選簡述如下(詳如附件):
(一)甄選對象:
1、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現職教師,含協同教學之教育人員、代理教師、兼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2、每件教案至多3名教師參與且任職學校須為相同縣市。 (二)收件方式:請各校於113年8月9日(星期五)前,函送本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承辦人收,俾利辦理薦報作業。
(三)評選方式:由教育部召開決選會議評選出優良教案。
(四)獎勵:
1、獎項:預計入選22名(若未達標準,得從缺)。
2、獲選人員:頒贈入選優良教案教師每人教育部獎狀乙幀,並由教育部函請任職學校敘獎;每件教案覈實核予稿費最高新臺幣1萬元整。
四、請轉知所屬並鼓勵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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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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