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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義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案

{{ $t('FEZ002') }} 教務處|

一、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25萬元為上限。

二、計畫主持人應為學校正式編制內之專任人員,且擔任教學或研究工作,具有專門學識與經驗者。

三、延續性研究計畫,請於計畫名稱後註明(第O年),並於計畫書內說明研究進度及目標。

四、過去獲補助之相同計畫,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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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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