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競賽分國小、國中及高中職三組進行初賽、複賽及決賽:
(一)初賽採書面審查,參賽隊伍應於 114 年8月11日(星期 一)前完成繳交報名表及構想計畫書。
(二)複賽採現場展攤操作,於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辦 理。
(三)決賽採現場演示評選,於114 年10 月29 日(星期三)辦理。
四、各組擇優錄取特優1名、優等3名、佳作3名,除獎金之外,另頒發獎盃乙座,以及師生每人電子獎狀乙幀。進入複賽及決賽之隊伍,另補貼參賽經費新台幣1萬元至2萬元。
五、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若有初賽送件及相關事宜之疑義,請逕洽簡章所列南區承辦人。
六、相關疑義請洽該中心劉冠英專案助理研究員,電話:(02)2462-2192分機1275;電子郵件:aying@email.nto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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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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