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文化部114年10月1日文版字第1143027335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打造語言友善環境,增進面臨傳 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落實語言生活化及 現代化,以旨揭作業要點補助民間共同響應。
三、旨揭要點每年度受理二次,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 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 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 作及應用」、「推廣活動」及「台語人才培訓」四大類。
四、115年度第一次受理申請時間,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 日止,逕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 網」(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報名。
五、相關資訊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進一步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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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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