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16日臺教國署體字 第1150085980號函辦理。
二、近年電子煙及加熱菸等新興菸品危害嚴重,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持續將「菸(檳)害防制」列為健康促進學校 主要推動議題,請學校依「菸害防制法」及「校園菸害防 制實施計畫」,強化落實校園防制作為。
三、如有意願申請,請洽訓育組。
四、請詳閱附件各項說明。
五、檢附「菸檳危害防制教育推廣實施計畫」及「菸檳防制教 育亮點策略」經費申請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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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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